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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房屋拆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所属分类: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 2022-07-06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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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由专做四川房屋建筑拆除国伟房屋带大家简单了解下关于拆除房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是有两证的,房屋需要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归个人所有,如果房屋需要拆迁的,应该依照法定程序。那么,关于拆除房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今天,店铺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拆除房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四川房屋拆除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十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十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立,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从我们长期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实践来看,很多当事人在面对政府咄咄逼人的态势时,往往不知所措,错失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因此,当事人在遇到被征地拆迁问题时,一定要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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