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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四川房屋拆除必须履行的程序

所属分类: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 2021-07-28    作者:国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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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房屋的拆除往往是拆迁活动的.后一个环节。但是,房子不能随便拆,拆房子必须遵循法律程序。接下来,我们将房屋分为两类,看看四川房屋拆除的程序是什么。

四川房屋拆除

一、合法房屋拆除程序

这里的合法房屋是指有土地证或房产证等产权证的房屋。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只有在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如果被征收人不重新考虑、不起诉、不搬迁,政府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拆除房屋。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拆除该房屋。因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赔偿决定不满意,应及时审查或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将面临司法强拆的后果。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农村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拆迁户无法与政府达成拆迁协议,政府相关部门有权责令拆迁户交出土地,如果拆迁户不交出,政府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拆除房屋。这里还要注意的是,如果政府发布法律文件,命令交出土地,也要及时审查或起诉。

说重点!上述法律明确规定,合法房屋在拆迁过程中,只有经法院判决后,才可以拆迁,但任何拆迁都是违法的!

四川房屋拆除

二、违法房屋的拆除程序

这里的违法房屋是指未取得建设手续、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当然,无照房屋并不意味着违法建筑(链接我们这里的文章:非违法建筑的无照房屋的同义词),违法建筑的认定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所谓的违法房屋一般违反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涉及非法占用土地和违反规划管理,违法影响无法消除的必须拆除。但是拆迁程序很有学问,房屋拆迁是行政强制行为。我国《行政强制法》对此类行为有严格的规定:

首先,政府部门应作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的通知;

其次,出具限期拆除通知书或限期拆除决定书,让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

第三,当事人不拆除房屋的,应当出具催告书,督促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

.后,如果房屋经催告仍未拆除,必须拆除的,还应出具强制执行决定书。

只有完成上述程序后,该房屋才能被拆除。另外,四川房屋拆除的方式和时间也很讲究,这里小编就不一一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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